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注册协议

1.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用户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所独立拥有。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所提供的服务将按照有关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用户通过进入注册程序并点击“我接受”的按钮,即表示用户与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

2.服务简介

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各项服务。用户必须:

(1)购置设备,包括用户电脑一台、调制解调器一个及配备上网装置。

(2)用户上网和支付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用户同意:

(1)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用户资料。

(2)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

(3)用户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本站合理地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本站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应了解国际互联网的无国界性,应特别注意遵守当地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3.服务条款的修改

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会不定时地修改服务条款,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相关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用户如果不同意服务条款的修改,可以主动取消已经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已经接受服务条款的修改。

4.服务修订

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邮件系统保留收费的可能。

5.用户隐私制度

尊重用户隐私是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的一项基本政策。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注册资料及保存在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各项服务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几种情况是必要的:

(1)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包括在国家有关机关查询时,提供用户在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

(2)保持维护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的知识产权和其他重要权利。

(3)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4)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6.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一旦注册成功成为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用户,您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将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您可随时根据指示改变您的密码,也可以结束旧的帐户重开一个新帐户。用户同意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立即通知本网站。

7.免责条款

用户明确同意邮件服务的使用由用户承担风险。

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用户理解并接受下载或通过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服务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取决于用户自己,用户自己承担所有风险和责任。

8.有限责任

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对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来自:不正当使用产品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类似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损害会导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形象受损,所以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早已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9.不提供零售和商业性服务

用户承诺不经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同意,不能利用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各项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

10.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信息的储存及限制

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本系统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系统服务条款的要求和精神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服务条款的规定,则中断其服务的帐号。在本系统内,无论是用户原创或是用户得到著作权人授权转载的作品,用户上载的行为即意味着用户或用户代理的著作权人授权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对上载作品享有不可撤销的永久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但用户或原著作权人仍保有上载作品的著作权。

11.用户管理

用户单独承担发布内容的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是根据所有适用于服务的地方法律、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标准的。用户承诺:

(1)在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的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得在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中或者利用本系统的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在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利用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的服务时还必须符合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3)不利用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a)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b)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c)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d)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e)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不以任何方式干扰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的服务。

(5)遵守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等额的赔偿。用户理解,如果本系统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段第(1)条所列内容之一,依据中国法律,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有义务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将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帐号。

12.保障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其它人使用用户的电脑、帐号而产生的费用。用户或者使用用户帐号的其他人在进行游戏过程中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而导致被侵权人索赔的,由用户承担责任。

13.结束服务

用户或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中断服务。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有权单方不经通知终止向用户提供某一项或多项服务;用户有权单方不经通知终止接受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的服务。

结束用户服务后,用户使用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服务的权利立即终止。从那时起,本系统不再对用户承担任何义务。

14.通知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知都可通过电子邮件、常规的信件或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告的方式进行传送。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将通过上述方法之一将消息传递给用户,告知他们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

15.网站内容的所有权

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定义的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象、图表;在广告中全部内容;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均属于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并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和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篡改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16.附加信息服务

用户在享用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的免费服务的同时,同意接受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的各类附加信息服务。

17.解释权

本注册协议的解释权归重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服务平台所有。如果其中有任何条款与国家的有关法律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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